垃圾围城已成心腹之痛 分类减量回收大势所趋
发布时间:2019-04-10 17:10 来源:www.shjajn.com 点击数: 次
垃圾围城,正在成为许多城市的心腹之痛,并向农村蔓延。作为生活垃圾产生的第一道关口,如何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各地正在进行探索。“千万不要以为分出来就万事大吉了,分类只是第一步。”专家认为,各个环节必须要配套衔接、高效顺畅,让垃圾分类不再“犯难”。
有媒体人士近日走访北京市西城区和丰台区部分小区看到,垃圾分类的现状并不乐观。新建小区一般都配备了分类垃圾桶,但执行并不理想,有的垃圾桶旁还堆放着垃圾袋或塑料泡沫等杂物。而一些老旧小区的单元门前只摆放着一个垃圾桶,有的小区甚至仍在使用单元门旁边的垃圾道,垃圾清运时还是混装混运的方式。
我们每个人既是垃圾的生产者,也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何分?垃圾分类有助于减量
垃圾围城,正在成为许多城市的心腹之痛,并向农村蔓延。而垃圾焚烧与填埋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隐患,令人担忧。
《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5年,全国246个大、中城市共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564.0万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北京市,产生量为790.3万吨,其次是上海、重庆、深圳和成都。业内专家指出,在垃圾处理的选项上,资源的替代、减量、重复利用、循环再造,优于焚烧和填埋。
“分类不等于减量,但有助于减量。”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分类可以倒逼前端立法、执法、制度、规范的逐步完善,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还可以带动后端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效率提高与污染减排。
中国人民大学此前发布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指出,源头分类回收能显著、全面地降低垃圾管理社会成本。如果实施分类减量,实现源头分类、厨余垃圾单独处理、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利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社会成本将从2015年的42.2亿元降低至15.3亿元,降低64%。
早在2000年,我国就确定了8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2015年又推出了第一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然而时至今日,垃圾分类依然总体进展缓慢,原因何在?
刘建国表示,垃圾分类涉及的对象太分散,数量太庞大,管理执法的成本高,责任也不好界定。特别是在城市里,大家都住在小区里集中投放,要依靠居民的自觉,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教授则直言,“不作为”是重要原因。“垃圾分类这件事,如果不是政府来综合筹划和组织安排,就做不了。所以,我一直强调系统的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介绍说,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对垃圾分类进行管理的法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很早就提出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先进理念,但其中仅有一个章节涉及生活垃圾,而且基本上是由城市环卫部门而不是环保部门来负责实施。有的地方制订了实施细节,但是大部分地方都没有把生活垃圾的管理具体化。
王灿发认为,要对城市垃圾处理体制进行改革。“在很多地方,环卫部门既负责垃圾处理,又负责垃圾管理,等于自己管自己。应该专门成立垃圾处理的公司,而且要允许竞争。”宋国君表示,应该确立权责一致的垃圾分类、减量管理部门。以节约资源使用、减少废弃物产生、促进物质回收再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确立环保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制定、规划方案制定以及设定目标的达成。
如何分?每个主体都各尽其责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日前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
按照《方案》,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是强制分类的主体,居民则不在强制范围内,而是要引导其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作为生活垃圾产生的第一道关口,如何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各地正在进行探索。比如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作为北京市人大代表,4月12日,王灿发教授参加了北京市人大组织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劲松中社区以及垃圾焚烧和填埋场进行了调研。王灿发介绍说,社区与企业合作,实行垃圾分类刷卡积分制度,从一家一户上门做工作开始,居民垃圾分类意识逐步提升,目前40%左右的居民会自觉分类。他认为,对于垃圾分类,政府要有明确的思路,要加大对垃圾分类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同时,要让居民意识到自己的分类是有用处的。
垃圾应如何分类?刘建国认为,目前还是要抓主要矛盾,也就是“干湿分离”,把厨余垃圾高效地分离出来,因为“湿”垃圾会污染可回收物污染,后端处理起来问题也比较多。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试点垃圾分类“大小桶” 模式,实行干湿分离。大的不锈钢材质垃圾桶专收“其他”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小的塑料材质垃圾桶专收“厨余”垃圾,早晚各清运一次,与“其他”垃圾清运时间区别开。同时,垃圾清运车都会装GPS定位系统进行监控,防止混装混运。
“垃圾分类的成效高低与进度快慢,主要取决于我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参与的普遍程度。”刘建国教授指出,法治是垃圾分类这个木桶的桶底。目前我们的桶底还不够牢靠,还有或大或小的一些漏洞。木桶的长板是政府主导、资金保障、顶层设计、基层创新,最短的短板毫无疑问是全民参与。另外各板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还有不少裂缝。
有居民表示,自己进行了分类投放,但是垃圾又被一股脑地运走,分了也是白分。对此,刘建国表示,垃圾分类是举手之劳,比较容易做到;后端的建设运行相对要困难和滞后一些,建成后也有一个缓慢提升的过程。“垃圾分类是一个动态改进的过程,多多少少会出现先分后混的情况。如果把这个当作借口不去分类,那就永远无解了。分类只需要一个理由,不分类可以有一千个借口。”刘建国说,“居民应当认识到,垃圾分类是我们作为‘污染者’应尽的基本责任,没有理由推脱,我们分类是为自己,不是为政府。我们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政府把政府的事情做好,各负其责。”
宋国君认为,《方案》明确提出了强制分类的要求,值得肯定,但是总体来讲进展还不大。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其他垃圾的量,资源回收率是排在第二位的。关于垃圾分类,最好的指标依然是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他指出,加强对垃圾分类的考核,非常重要。“国家不可能给每个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提出非常具体的做法,但是应该对各个城市提出大概目标以及如何考核,这是最关键的。”
《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对此,刘建国认为,农村开展垃圾分类的优势在于,居住空间相互分割明确,易于管理和监督;属于熟人社会,动员工作更易于开展;厨余垃圾更易于就地处理和利用。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劣势在于资金和管理。“解决了钱的问题、人的问题,农村的垃圾分类应该会比较好推动。”
垃圾分类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刘建国表示,即使是垃圾分类做得比较极致的日本,也是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我国的情况可能更加复杂,难度也更大。“我们的长处是政府推动的能力很强,只要下定决心,集中力量去做,吸收国外经验,可能走得会快一些,但是阶段不能逾越,规律也不可能违背。”
分完以后怎么办?各环节要衔接配套
“千万不要以为分出来就万事大吉了,分类只是第一步。”刘建国指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各个环节必须要配套衔接、高效顺畅。要做好顶层设计,谋定而后动,避免陷入被动,出现反复和折腾。
刘建国指出,分类本身并不能消灭垃圾,只有分出的东西得到妥善利用才能算是减量。所谓妥善利用,就是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成本可控。质量合格,就是不能生产残次伪劣产品;环保达标,就是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攫取利润;成本可控,就是不能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在当前供给侧改革背景下,这一点需要特别强调。供给侧改革核心就是淘汰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促使低端产业转型升级。这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际上设置了更高的准入门槛,加大了垃圾中分出的再生资源利用的难度。”刘建国说。
“四个环节必须同时做,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从不分类到分类有一个过程,可回收物量的增长也有个过程。但是从一开始就要明确,可回收物要能被加工利用变成商品。这些都要设计好,不设计好就白分类了。可回收物堆在那里,就会变成污染源和火灾隐患。”宋国君表示。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专家认为,资源回收还处于散、小、乱、污的状况,要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
刘建国指出,目前垃圾处理是政府主导,但废品回收还是市场主导,其主要特点是不太稳定,附加值高的有人收,附加值低的没人收的;价格高的时候有人收,价格低的时候就没人收。产品去向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他认为,要承认废品回收就是垃圾分类,废物利用就是垃圾资源化,废品回收跟垃圾处理一样,也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这样废品回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争取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王灿发指出,对于资源综合利用来说,小工厂在环保上很难达到要求,如果回收利用的运输距离过长,也会增加企业成本。所以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企业也要有一定的规模,这就需要政府做好总体规划。
在宋国君教授看来,可回收物事实上可以变成非常好的商品,要让回收利用的企业能有利润,“不赚钱谁会去研发呢?”他建议,对资源回收企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实施补贴,并进行信息公开和第三方评估,保证其盈利但不暴利。
垃圾围城已成心腹之痛 分类减量回收大势所趋
有媒体人士近日走访北京市西城区和丰台区部分小区看到,垃圾分类的现状并不乐观。新建小区一般都配备了分类垃圾桶,但执行并不理想,有的垃圾桶旁还堆放着垃圾袋或塑料泡沫等杂物。而一些老旧小区的单元门前只摆放着一个垃圾桶,有的小区甚至仍在使用单元门旁边的垃圾道,垃圾清运时还是混装混运的方式。
我们每个人既是垃圾的生产者,也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何分?垃圾分类有助于减量
垃圾围城,正在成为许多城市的心腹之痛,并向农村蔓延。而垃圾焚烧与填埋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隐患,令人担忧。
《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5年,全国246个大、中城市共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564.0万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北京市,产生量为790.3万吨,其次是上海、重庆、深圳和成都。业内专家指出,在垃圾处理的选项上,资源的替代、减量、重复利用、循环再造,优于焚烧和填埋。
“分类不等于减量,但有助于减量。”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分类可以倒逼前端立法、执法、制度、规范的逐步完善,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还可以带动后端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效率提高与污染减排。
中国人民大学此前发布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指出,源头分类回收能显著、全面地降低垃圾管理社会成本。如果实施分类减量,实现源头分类、厨余垃圾单独处理、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利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社会成本将从2015年的42.2亿元降低至15.3亿元,降低64%。
早在2000年,我国就确定了8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2015年又推出了第一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然而时至今日,垃圾分类依然总体进展缓慢,原因何在?
刘建国表示,垃圾分类涉及的对象太分散,数量太庞大,管理执法的成本高,责任也不好界定。特别是在城市里,大家都住在小区里集中投放,要依靠居民的自觉,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教授则直言,“不作为”是重要原因。“垃圾分类这件事,如果不是政府来综合筹划和组织安排,就做不了。所以,我一直强调系统的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介绍说,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对垃圾分类进行管理的法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很早就提出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先进理念,但其中仅有一个章节涉及生活垃圾,而且基本上是由城市环卫部门而不是环保部门来负责实施。有的地方制订了实施细节,但是大部分地方都没有把生活垃圾的管理具体化。
王灿发认为,要对城市垃圾处理体制进行改革。“在很多地方,环卫部门既负责垃圾处理,又负责垃圾管理,等于自己管自己。应该专门成立垃圾处理的公司,而且要允许竞争。”宋国君表示,应该确立权责一致的垃圾分类、减量管理部门。以节约资源使用、减少废弃物产生、促进物质回收再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确立环保部门为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制定、规划方案制定以及设定目标的达成。
如何分?每个主体都各尽其责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日前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
按照《方案》,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是强制分类的主体,居民则不在强制范围内,而是要引导其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作为生活垃圾产生的第一道关口,如何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各地正在进行探索。比如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作为北京市人大代表,4月12日,王灿发教授参加了北京市人大组织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劲松中社区以及垃圾焚烧和填埋场进行了调研。王灿发介绍说,社区与企业合作,实行垃圾分类刷卡积分制度,从一家一户上门做工作开始,居民垃圾分类意识逐步提升,目前40%左右的居民会自觉分类。他认为,对于垃圾分类,政府要有明确的思路,要加大对垃圾分类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同时,要让居民意识到自己的分类是有用处的。
垃圾应如何分类?刘建国认为,目前还是要抓主要矛盾,也就是“干湿分离”,把厨余垃圾高效地分离出来,因为“湿”垃圾会污染可回收物污染,后端处理起来问题也比较多。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试点垃圾分类“大小桶” 模式,实行干湿分离。大的不锈钢材质垃圾桶专收“其他”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小的塑料材质垃圾桶专收“厨余”垃圾,早晚各清运一次,与“其他”垃圾清运时间区别开。同时,垃圾清运车都会装GPS定位系统进行监控,防止混装混运。
“垃圾分类的成效高低与进度快慢,主要取决于我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参与的普遍程度。”刘建国教授指出,法治是垃圾分类这个木桶的桶底。目前我们的桶底还不够牢靠,还有或大或小的一些漏洞。木桶的长板是政府主导、资金保障、顶层设计、基层创新,最短的短板毫无疑问是全民参与。另外各板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还有不少裂缝。
有居民表示,自己进行了分类投放,但是垃圾又被一股脑地运走,分了也是白分。对此,刘建国表示,垃圾分类是举手之劳,比较容易做到;后端的建设运行相对要困难和滞后一些,建成后也有一个缓慢提升的过程。“垃圾分类是一个动态改进的过程,多多少少会出现先分后混的情况。如果把这个当作借口不去分类,那就永远无解了。分类只需要一个理由,不分类可以有一千个借口。”刘建国说,“居民应当认识到,垃圾分类是我们作为‘污染者’应尽的基本责任,没有理由推脱,我们分类是为自己,不是为政府。我们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政府把政府的事情做好,各负其责。”
宋国君认为,《方案》明确提出了强制分类的要求,值得肯定,但是总体来讲进展还不大。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其他垃圾的量,资源回收率是排在第二位的。关于垃圾分类,最好的指标依然是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他指出,加强对垃圾分类的考核,非常重要。“国家不可能给每个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提出非常具体的做法,但是应该对各个城市提出大概目标以及如何考核,这是最关键的。”
《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对此,刘建国认为,农村开展垃圾分类的优势在于,居住空间相互分割明确,易于管理和监督;属于熟人社会,动员工作更易于开展;厨余垃圾更易于就地处理和利用。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劣势在于资金和管理。“解决了钱的问题、人的问题,农村的垃圾分类应该会比较好推动。”
垃圾分类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刘建国表示,即使是垃圾分类做得比较极致的日本,也是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我国的情况可能更加复杂,难度也更大。“我们的长处是政府推动的能力很强,只要下定决心,集中力量去做,吸收国外经验,可能走得会快一些,但是阶段不能逾越,规律也不可能违背。”
分完以后怎么办?各环节要衔接配套
“千万不要以为分出来就万事大吉了,分类只是第一步。”刘建国指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各个环节必须要配套衔接、高效顺畅。要做好顶层设计,谋定而后动,避免陷入被动,出现反复和折腾。
刘建国指出,分类本身并不能消灭垃圾,只有分出的东西得到妥善利用才能算是减量。所谓妥善利用,就是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成本可控。质量合格,就是不能生产残次伪劣产品;环保达标,就是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攫取利润;成本可控,就是不能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在当前供给侧改革背景下,这一点需要特别强调。供给侧改革核心就是淘汰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促使低端产业转型升级。这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际上设置了更高的准入门槛,加大了垃圾中分出的再生资源利用的难度。”刘建国说。
“四个环节必须同时做,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从不分类到分类有一个过程,可回收物量的增长也有个过程。但是从一开始就要明确,可回收物要能被加工利用变成商品。这些都要设计好,不设计好就白分类了。可回收物堆在那里,就会变成污染源和火灾隐患。”宋国君表示。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专家认为,资源回收还处于散、小、乱、污的状况,要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
刘建国指出,目前垃圾处理是政府主导,但废品回收还是市场主导,其主要特点是不太稳定,附加值高的有人收,附加值低的没人收的;价格高的时候有人收,价格低的时候就没人收。产品去向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他认为,要承认废品回收就是垃圾分类,废物利用就是垃圾资源化,废品回收跟垃圾处理一样,也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这样废品回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争取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王灿发指出,对于资源综合利用来说,小工厂在环保上很难达到要求,如果回收利用的运输距离过长,也会增加企业成本。所以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企业也要有一定的规模,这就需要政府做好总体规划。
在宋国君教授看来,可回收物事实上可以变成非常好的商品,要让回收利用的企业能有利润,“不赚钱谁会去研发呢?”他建议,对资源回收企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实施补贴,并进行信息公开和第三方评估,保证其盈利但不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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