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杠杆激活绿色活力 排污权交易风起潮未涌

发布时间:2017-05-19 16:51 来源:www.shjajn.com 点击数:
用市场的手段深入推进治污减排,正是排污权交易的意义所在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根据环境质量要求限定一个时期、特定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这个“大帽子”下向排污企业分配排污配额,并允许企业将自身富余配额拿到市场上交易。如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进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更好推进?

 
  改扩建项目,必须先购买废气、废水的排污权,才可以投入生产。作为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重要市场化手段,排污权交易已在我国试点10年。然而,对于公众或是众多企业而言,这一制度依然很陌生,整体市场反应依然不够活跃。
 
  所谓排污权交易,即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初衷,在于使用市场杠杆调节环境资源的合理使用,倒逼排污单位树立环境意识,主动治污减排。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后,升级换代的企业可以把剩余排污权以市场化的机制出售,从而积极治污的企业获得商业回报,并实现整个社会减排节能与社会发展双赢的效果。
 
  自2007年11个省区市试点以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加入开展排污权工作。截至2013年底,11个试点省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逾35亿。其中,有偿使用资金近15,交易金额远超12亿。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看来,“经过多年试点,排污权交易推动了区域和流域污染减排,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调动各方参与环境共治的积极性。
 
  通随着多地落实排污权交易管理,我国排污权交易迈入新轨道:通过积极推进和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项制度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减排工作方面的推动促进作用正初步显现。有了经济利益驱动,资源有价意识正在企业间形成,节能降耗排放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企业从“要我减排”转变为“我要减排”。
 
  减排效果好的企业还能“赚钱”。据中国能源报日前报道,一位经营者算了笔账:3月份,企业剩余二氧化硫指标88千克、化学需氧量990千克、氨氮134千克,按照标准,挂网销售至少卖出5575.8元。据此估算,全年约可获利6.7万元。市场化的产权交易已成为节能减排的主流方式之一。在倒逼企业的同时,还可能带来收益,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在无形中得到提高。
 
  不过,排污权交易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正在摸索、探索中,部分地区存在交易不活跃的现象。据调查结果,试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却存在初始排污权分配和出让定价方法差异大、交易在部分省份不活跃、部分企业积极性不足等多个问题。在业界资深人士杨长胜看来,“排污权交易试点大多从几个行业、几个区域、几个流域开展,省市之间政策规定差异大,交易制度不统一,给市场交易造成了困难。”
 
  而一个企业究竟该获得多少初始排污权,往往不是一种统一的、明晰的方式确定。大多数企业还处于追求产量的阶段,对污染物排放量的需求大,而我国目前实施严格的减排政策,使得企业面临相当大的减排任务,排污权已成为稀缺资源,“惜售”行为使排污权供给不足。此外,由于交易尺度不同,各省经济条件不同,即便是同省内,各地市经济条件也不同,因而各地初始排污权定价存在障碍。
 
  未来政策和试点工作可能做何调整?“要营造成熟统一、冷热均匀的市场,就得结束当前碎片化的格局,结束只试点没升级的局面,在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引入统一标准、统一规范。”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和静钧说。这就要求核量要统一标准,政府储备要规范程序,价格、制度、交易等要合理便捷,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资金使用要明确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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