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或迎报废潮 动力电池回收想象力十足

发布时间:2017-03-04 08:29 来源:www.shjajn.com 点击数: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爆发式增长,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的最大市场。眼下,后续废弃电池的流向与回收问题已引起行业的广泛关注。一旦动力电池“报废潮”来临,如若不能妥善处理,极有可能会“反噬”新能源汽车行业,并为我国环保工作埋下巨大隐患。
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一个行业的发展亦如是。众所周知,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极快,甚至有人用“大跃进”这一词语来形容,其实从某个角度来看,未尝不是。庆幸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与企业看到了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的“短板”,看出了其中的“隐忧”,其中,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就是整个行业必须要面对的“硬伤”。
 
  从2009年开始推广至今,我国电动汽车已发展了7个年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近几年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是5-8年,这意味着从今明两年开始,我国动力电池将进入大规模的报废期。
 
  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指出,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到2020年前后,我国纯电动(含插电式)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12~17万吨。
 
  业内预计,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将从2018年开始暴发,当年即可达50亿元规模;到2020年和2023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136亿元和311亿元。结合汽车报废年限、动力电池寿命等因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报废量进行了预测,到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可达到35万吨的规模。
 
  再利用被认为是解决废旧电池的一条重要渠道。业内普遍认为,动力电池报废后除了化学活性下降外,电池内部的化学成分并没有改变,只是充放电性能已不能满足车辆的动力需求,但完全可以用于比汽车的电能要求低的地方。
 
  “动力电池再利用,还能提高电池全生命周期使用价值。新能源汽车淘汰的动力电池,仍保持70%—80%的初始能量,如果直接拆解回收,是对电池剩余使用的浪费。”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研究咨询部部长张成斌说,这些电池的能量完全能继续满足家庭储能、分布式发电、移动电源等使用。
 
  目前已经明确对动力电池回收业务进行布局、并具备相关技术和资质凭证的企业,无疑将取得一定的先发优势;未来随着回收产业规模的扩大、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掌握低成本回收渠道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届时大型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商有望后来居上。如如格林美已经布局废旧电池材料分解业务,杉杉股份已经布局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业务。
 
  它山之石:“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
 
  发达国家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机制,充分实施“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利用法律强制力对各个环节进行规定,约束整个电池生命周期的各个相关主体,使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主体进行严厉的惩罚。
 
  美国:针对废旧电池立法涉及联邦、州及地方 3个层面,对废旧电池的生产、收集、运输和贮存等过程提出技术规范,并采取生产者责任延伸和押金制度。
 
  欧盟:采用生产者承担回收费用的强制回收制度,并对电池使用者提出法定义务。自1990年起,欧洲车厂已开始强调在汽车中使用可回收的材质及零组件再利用。欧盟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
 
  德国:回收领域较为成熟,电池生产和进口商必须在政府登记;经销商要组织收回机制,配合生产企业向消费者介绍在哪儿能免费回收电池;最终,用户有义务将废旧电池交给指定的回收机构。
 
  日本:在回收处理废电池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从1994年10月起,日本电池生产厂商建立“蓄电池生产—销售—回收—再生处理”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这是建立在每一位厂家自愿努力的基础上,零售商家、汽车销售商和加油站免费从消费者那里回收废旧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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